证监会: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执业信息报送工作,明确律师事务所常态化报送工作机制

6月28日,据证监会网站消息,为方便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做好执业信息报送工作,证监会制定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4号》。《指引》主要明确了律师事务所报送执业信息的总体要求、报送主体、报送时间、报送内容和监督检查等内容。根据《指引》,律师事务所定期报送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执业信息,是做好证券法律业务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执业信息报送工作,明确律师事务所常态化报送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篇【证监会: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执业信息报送工作,明确律师事务所常态化报送工作机制】,链接:https://cj.nbxacz.com/cjsl/53363.html,整理收集自互联网,与新奥财经无关。文章中所陈述的文字、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不对文中全部或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相关内容请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