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富瑞特装遭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公司董秘于清清收警示函

富瑞特装5月9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公司董事会秘书于清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其中第六节第十一项“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涉案金额”披露错误。

公司上述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行为违反了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于清清未能勤勉尽责,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规定,对公司2023年年报相关披露不准确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于清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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