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被列为被执行人,涉及金额2.45亿元

张小泉5月24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及实控人张国标先生因富春控股集团未及时偿付本息,被陕西建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涉及金额2.45亿元。目前富春控股集团正与陕建保理积极沟通,寻求和解。若无法达成和解,可能导致张小泉集团质押的1750万股公司股票被强制执行或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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