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充分核查独立董事相关任职情况,北摩高科及董秘等收北京监管局警示函

北摩高科2月23日公告,公司及独立董事李玉华、董秘王飞收北京监管局警示函。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披露《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其中第三十五项为“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李玉华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查,独立董事李玉华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公司未充分核查独立董事相关任职情况,对外公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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