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弥勒电梯坠落致4死16伤事故报告:未按规定维保和检验

5月16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10·18”较大电梯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10月18日11时50分许,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佛城商都一期发生一起较大电梯坠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84.259万元。

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10·18”较大电梯坠落事故是一起由于事故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实质性维保、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检验机构未按规定进行检验而导致的较大特种设备责任事故。

报告提出,建议将上海爱登堡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营销工程三中心维保部维保经理赵永青、弥勒吉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艳梅、浙江城际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云南项目部负责人程耀星等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有12人被建议进行行政处罚、按公司制度规定处罚、吊销从业资格、罚款等处理。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篇【云南弥勒电梯坠落致4死16伤事故报告:未按规定维保和检验】,链接:https://cj.nbxacz.com/sszz/35447.html,整理收集自互联网,与新奥财经无关。文章中所陈述的文字、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不对文中全部或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相关内容请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