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百胜等3人被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27日通报,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百胜,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卫华,广东省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罗军文提起公诉。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王百胜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百胜(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百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百胜利用担任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鲅鱼圈区区长,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鲅鱼圈区委书记,营口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支付、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卫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卫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卫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卫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罗军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东省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罗军文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军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罗军文利用担任东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寮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长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东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开发、工程款结算拨付、土地收储置换、财政资金揽储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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