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对钜盛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深圳证监局3月22日发布对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及对该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剑龙、财务负责人宋伟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在规定时间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中期报告。李剑龙作为钜盛华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宋伟阳作为钜盛华时任财务负责人,未能保证钜盛华及时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篇【深圳证监局对钜盛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链接:https://cj.nbxacz.com/jgtb/13839.html,整理收集自互联网,与新奥财经无关。文章中所陈述的文字、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不对文中全部或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相关内容请自行核实。